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根據《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關于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等國家標準和文件的相關要求,石油煉制、石油化工、合成樹脂行業所有企業都應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其他行業企業中載有氣態、液態VOCs物料的設備與管線組件密封點大于等于2000個的,應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同時明確,按照《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指南》要求,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的項目建立、現場檢測、泄漏修復、質量保證與控制以及報告等;與此同時,浙江等多個省份已發文要求重點縣(市、區)全面實現LDAR數字化管理。中華環保聯合會與生態環境部環境標準研究所經研究決定,擬定于2023年3月16-17日面向全國舉辦“2023年度第一期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從業人員培訓班”,旨在引導工業企業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規范實施,提高工業企業和第三方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技能水平,助力實現VOCs和溫室氣體的協同減排。培訓結束后頒發兩單位共同蓋章的《結業證書》,可作為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重要依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方式
培訓時間:2023年3月16日-3月17日(周四、周五)
培訓方式:網絡培訓(騰訊會議),采用線上形式進行集中授課、互動教學、專家答疑、技術交流和經驗分享等。
二、組織單位
主辦單位:中華環保聯合會
生態環境部環境標準研究所
承辦單位:中華環保聯合會VOCs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
媒體支持:《VOCs前沿》《中國生態環境標準》
三、培訓內容
規范實施LDAR工作是實現工藝設備與管線泄漏環節VOCs減排的關鍵,也是避免LDAR工作流于形式的重要途徑。不論是企業自行開展,還是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開展,合規、合法、有效的開展LDAR項目(首檢和常規檢測工作)是勢在必行,數字化管理、智能化監管更是未來趨勢之重。本期課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我國VOCs泄漏管控要求;
2.LDAR相關的技術規范,重點解讀《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指南》(HJ 1230—2021)《泄漏和敞開液面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檢測技術導則》(HJ 733-2014)《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石油化學工業》(HJ 947-2018)《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石油煉制工業》(HJ 880-2017)《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項目審核評估指南》等;
3.泄漏檢測與修復方法概述;
4.LDAR技術在國內外的應用現狀和發展趨勢;
5.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流程及常見問題剖析;
(1)LDAR工作程序及技術要求
(2)LDAR項目建檔的規范要點
(3)LDAR檢測儀標定、檢測操作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項
(4)LDAR項目報告編制和常見問題剖析
(5)VOCs排放量核算
6.LDAR項目合規性審查與執法要點;
7.LDAR檢測及甲烷檢測技術要點;
8.泄露檢測與修復(LDAR)數字化監管的探索和應用;
9.光學氣體成像儀(OGI)---氣體泄漏檢測技術;
10.智能高效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技術。
(最終課程內容以培訓日程為準)
四、培訓對象
省市自治區環境主管部門(管理、執法、監測)以及科研院所高校、行業協會等單位從業人員,涉VOCs排放工業園區、產業基地、企業集群和重點企業的環保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從事LDAR技術服務的第三方環保機構負責人和技術人員,以及相關人員。
五、授課專家
邀請有扎實理論基礎和豐富實踐經驗的企事業單位權威專家和資深講師進行授課培訓。
六、培訓證書
參訓人員完成培訓和考核后,由中華環保聯合會和生態環境部環境標準研究所兩家單位頒發共同蓋章的《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從業人員培訓班》結業證書(提交1張1寸彩色免冠照片),可作為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重要依據;培訓合格人員名單進行統一公示。
七、報名及繳費
(一)培訓報名
1.請各單位接到通知后,于3月15日前將參訓人員報名回執表(附件1)蓋章后傳至秘書處郵箱vocs-acef@foxmail.com。
2.報名繳費成功后,秘書處統一將網絡直播平臺ID及密碼發送到學員報名預留的郵箱。
(二)培訓繳費
自愿參加培訓,本期培訓費用2400元/人,包括教學、考試、教材、設施和證書等;中華環保聯合會會員單位或滿足(附件2)條件的學員代表,于3月3日前報名可享受費用優惠。
八、其他事項
1.培訓課程為期2天,只在規定時間內開放培訓平臺,請按培訓須知安排,按時安排參加培訓。
2.培訓須知提前3天發送至報名并繳費的參訓單位,提前1天測試培訓平臺,培訓日程及安排(詳見培訓須知)。
3.培訓通知及后續事宜將通過主承辦單位官方網站(www.acef.com.cn,www.silklabo.net/hjbzyjs)以及“中國生態環境標準”“VOCs前沿”微信公眾號等對外發布。
九、報名聯系
中華環保聯合會VOCs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
聯系人:張翔13601204337,周薇15727365811
郵 箱:vocs-acef@foxmail.com
生態環境部環境標準研究所
聯系人:牛可萌010 84914029
附件:
1.培訓通知
2.報名回執